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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借阅室借阅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 2016-05-31 1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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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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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6224
 

1、每个借书证押金50元,可借图书、期刊4册,借期30天,到期前可续借1次,从续借之日起延长30天。读者可通过登录本馆网站(www.qhdtsg.net)上“读者空间”或秦皇岛图书馆微信平台进行网上续借,已超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。

2、本室提供图书自助借阅服务,读者可利用借阅区自助借阅机办理书刊借还手续,请仔细核对电脑屏幕所显示的借还记录,确定无误后,方可离开。

3、家长可以代借代还书刊。

4、读者应爱护图书,借阅书刊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否缺页、勾画、污损等,若有上述情况,请向工作人员提出,加盖破损证明章,以明责任;还书时若发现污损现象,视损坏程度按图书原价的0.11倍赔偿;

5、丢失书刊原则上购原书刊赔偿,如购不到原书刊,按书刊原价的12倍赔偿,书刊中的加工材料损坏,按加工成本收取费用,条码一个1元,标签一个2元,书标一个1元。